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貫徹五大發展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推進國家創新型縣(市)建設,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創新發展實際,起草了《寧國市科技創新政策十條(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建議??梢酝ㄟ^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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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2年4月23日。
聯系人:高新技術科科長李甜;聯系電話:0563-4113727。
寧國市科技局
2022年3月23日
寧國市科技創新政策十條(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貫徹五大發展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推進國家創新型縣(市)建設,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創新發展實際,制定本政策。
一、資金安排與支持范圍
1.設立“科技創新專項資金”XXXX萬元,專項資金實行預算管理和總量控制。
2.本政策適用于在我市區域內注冊、納稅的企業法人。
二、扶持政策
(一)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1.全面落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研發設備加速折舊等普惠政策。對當年度研發經費投入達到200萬元、增速達15%的企業,研發投入較上年新增的部分,按照1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研發投入達到5000萬元的企業,獎勵上限不超過50萬元;研發投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不足5000萬元的,獎勵上限不超過30萬元;研發投入達到200萬元以上不足1000萬元的,獎勵上限不超過10萬元。
(二)鼓勵企業開展新產品開發、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2.強化科技創新項目支撐。對企業單獨或參與承擔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等科技計劃項目,按其當年國家撥付項目經費實際到賬金額的5%獎勵項目研發團隊,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100萬元;對企業承擔的省級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等科技計劃項目,按照有關文件要求給予足額配套。
3. 設立市本級科技專項,引導企業開展新產品開發等關鍵技術攻關,按照不超過企業研發投入總額的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50萬元。(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三)支持產學研一體化建設
4. 企業與高校院所建立產學研合作關系并共同開展項目開發的,按實際支付技術開發經費的20%給予補助(需提供合作協議原件、發票原件及匯款憑證原件),單個企業補助不超過50萬元。
5.對我市企業購買高校院所先進技術成果并在我市轉化、產業化的,按其技術合同成交并實際支付額20%的比例給予經費補助(技術合同需在科技局登記備案,同時提交購買合同原件、發票原件及匯款憑證),單年度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四)培育發展高新技術企業
6.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通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勵的企業,按省相關要求,給予配套獎勵。
(五)強化科技孵化體系建設
7.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寧國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每年給予10萬元運營補貼,補貼年度不超過2年;對各類科技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在國家、省績效考核中,獲得優秀等次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市級及以上各類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入孵企業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平臺運營主體1萬元/家的一次性獎勵。
(六)加強農業科技創新
8.設立科技特派員專項工作經費,用于支持科技特派員服務鄉村振興。(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七)支持創新平臺建設
9.對新認定的安徽省實驗室、安徽省技術創新中心,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國家級、省級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產業技術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創新平臺,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10.對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單獨或聯合企業在本市創辦先進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形式的新型研發機構,以及省內外知名檢測機構在我市設立公共檢測服務平臺的,納入我市一事一議獎補范圍,給予必要的場地、設備購置等優惠政策;獲得省認定及績效考核資助獎勵的,按省資助獎勵金額1:1配套資助。
(八)強化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11.設立不低于1億元的寧國市科技創新基金,根據創業團隊及項目綜合評定情況,以股權或債權等方式給予100-1000萬元支持。
12.設立的1000萬元科技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用于推動省科技融資擔保公司、合作銀行以科技信貸等方式給予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支持,對年擔保費率不高于1%的科技擔保業務給予擔保機構1%/年的擔保費補貼。
13.對我市高新技術企業開展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專利保險等科技保險的,按獲省級補助資金給予配套支持。
(九)鼓勵重大科技成果創造
14.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自然科學、技術發明、國際合作)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單位(主持單位或第一完成單位,下同),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6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省科學技術進步(自然科學、技術發明、國際合作)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企業,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15.鼓勵企業或創新團隊參加創新創業大賽,對進入省賽區決賽的,給予2萬元獎勵,進入全國賽區決賽的,給予5萬元獎勵;對獲得省賽區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對獲得全國總決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同一項目以獲得最高獎項獎勵,不重復享受)。
(十)強化知識產權管理、創造、運用、保護
16. 每年組織開展寧國市知識產權50強企業評選,給予5-10萬元/家一次性獎勵,專項用于引導企業強化知識產權創新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能力,組織開展知識產權評議、挖掘高價值發明專利培育、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積極參與知識產權訴訟等活動。(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三、附則
1. 本獎扶政策體系內的各項政策與省、宣城市政策內容相同的,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符合多項獎扶政策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不重復享受。
2. 本獎扶政策所有獎補資金不與企業稅收貢獻掛鉤。
3. 以上獎扶資金須經市科技局審核并公示無異議,報市政府批準同意后予以兌現,由受益財政承擔。
4. 本獎扶政策自 年 月 日起實行,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
《寧國市科技創新政策十條(征求意見稿)》的解讀
一、出臺的背景和依據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號)、《中共寧國市委 寧國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快科技創新系統建設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寧發〔2020〕15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政策。
二、出臺的目的
貫徹五大發展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推進國家創新型縣(市)建設,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三、主要任務
設立“科技創新專項資金”XXXX萬元,專項資金實行預算管理和總量控制。對我市區域內注冊、納稅的企業法人進行支持。
四、重要舉措
(一)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全面落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研發設備加速折舊等普惠政策。對當年度研發經費投入達到200萬元、增速達15%的企業,研發投入較上年新增的部分,按照1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研發投入達到5000萬元的企業,獎勵上限不超過50萬元;研發投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不足5000萬元的,獎勵上限不超過30萬元;研發投入達到200萬元以上不足1000萬元的,獎勵上限不超過10萬元。
(二)鼓勵企業開展新產品開發、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強化科技創新項目支撐。對企業單獨或參與承擔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等科技計劃項目,按其當年國家撥付項目經費實際到賬金額的5%獎勵項目研發團隊,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100萬元;對企業承擔的省級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等科技計劃項目,按照有關文件要求給予足額配套。
設立市本級科技專項,引導企業開展新產品開發等關鍵技術攻關,按照不超過企業研發投入總額的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50萬元。(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三)支持產學研一體化建設
企業與高校院所建立產學研合作關系并共同開展項目開發的,按實際支付技術開發經費的20%給予補助(需提供合作協議原件、發票原件及匯款憑證原件),單個企業補助不超過50萬元。
對我市企業購買高校院所先進技術成果并在我市轉化、產業化的,按其技術合同成交并實際支付額20%的比例給予經費補助(技術合同需在科技局登記備案,同時提交購買合同原件、發票原件及匯款憑證),單年度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四)培育發展高新技術企業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通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勵的企業,按省相關要求,給予配套獎勵。
(五)強化科技孵化體系建設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寧國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每年給予10萬元運營補貼,補貼年度不超過2年;對各類科技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在國家、省績效考核中,獲得優秀等次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市級及以上各類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入孵企業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平臺運營主體1萬元/家的一次性獎勵。
(六)加強農業科技創新
設立科技特派員專項工作經費,用于支持科技特派員服務鄉村振興。(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七)支持創新平臺建設
對新認定的安徽省實驗室、安徽省技術創新中心,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國家級、省級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產業技術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創新平臺,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單獨或聯合企業在本市創辦先進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形式的新型研發機構,以及省內外知名檢測機構在我市設立公共檢測服務平臺的,納入我市一事一議獎補范圍,給予必要的場地、設備購置等優惠政策;獲得省認定及績效考核資助獎勵的,按省資助獎勵金額1:1配套資助。
(八)強化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設立不低于1億元的寧國市科技創新基金,根據創業團隊及項目綜合評定情況,以股權或債權等方式給予100-1000萬元支持。
設立的1000萬元科技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用于推動省科技融資擔保公司、合作銀行以科技信貸等方式給予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支持,對年擔保費率不高于1%的科技擔保業務給予擔保機構1%/年的擔保費補貼。
對我市高新技術企業開展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專利保險等科技保險的,按獲省級補助資金給予配套支持。
(九)鼓勵重大科技成果創造
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自然科學、技術發明、國際合作)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單位(主持單位或第一完成單位,下同),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6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省科學技術進步(自然科學、技術發明、國際合作)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企業,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鼓勵企業或創新團隊參加創新創業大賽,對進入省賽區決賽的,給予2萬元獎勵,進入全國賽區決賽的,給予5萬元獎勵;對獲得省賽區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對獲得全國總決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同一項目以獲得最高獎項獎勵,不重復享受)。
(十)強化知識產權管理、創造、運用、保護
每年組織開展寧國市知識產權50強企業評選,給予5-10萬元/家一次性獎勵,專項用于引導企業強化知識產權創新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能力,組織開展知識產權評議、挖掘高價值發明專利培育、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積極參與知識產權訴訟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