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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征求《安徽寧國萬家水庫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

      征集部門:寧國市水庫移民中心 征集開始日期:2023-06-05 16:09 征集結束日期:2023-07-05 16:09 狀態:已經結束
      • 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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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結果

      為深入貫徹落實《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32號)精神,推進寧國萬家水庫建設,市水庫移民服務中心起草了《安徽寧國萬家水庫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在線留言:請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2.信函方式:請將意見寄至市水庫移民服務中心辦公室,地址:寧國市人民路人社大樓3樓,來信請注明“安徽寧國萬家水庫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反饋意見”字樣;

        3.電子郵件:請將意見發送至342467459@qq.com,并請在郵件主題注明“安徽寧國萬家水庫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反饋意見”字樣;

        4.傳真方式:請將意見傳真至0563-4036645。并請在傳真首頁注明“安徽寧國萬家水庫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反饋意見”字樣。

        聯系人:陳奇;聯系電話:0563-4037658

        反饋意見截止日期為2023年7月5日。

      寧國市水庫移民服務中心

      2023年6月5日

      安徽寧國萬家水庫建設征地補償和

      移民安置實施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做好安徽寧國萬家水庫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國務院令第679號)《安徽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安徽寧國萬家水庫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安徽寧國萬家水庫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規劃報告》等有關規定,結合水庫建設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適用于安徽寧國萬家水庫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

      第三條  安徽寧國萬家水庫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遵循下列原則:

      (一)貫徹執行國家大中型水庫建設有關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關系;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依法保障移民合法權益;

      (三)堅持開發性移民方針,通過前期補償補助和后期扶持相結合,妥善安置移民的生產生活;

      (四)堅持因地制宜、節約集約、高效利用的原則,推動移民安置與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實現可持續發展。

      第二章  實物補償

      第四條  實物指標調查基準日為《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寧國萬家水庫工程占地和淹沒區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告》(皖政秘〔2021〕217號)發布之日,即2021年11月3日。

      第五條  實物指標范圍為《安徽寧國萬家水庫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規劃大綱》中明確的水庫淹沒區、樞紐工程建設區及附屬工程建設征收(收回)范圍涉及的土地、房屋及附屬建(構)筑物、青苗等地上附著物、農村集體設施、行政事業單位及專項設施等。

      第六條  補償補助標準及辦法

      (一)征收(收回)土地補償安置標準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32號)執行;土地征收安置補償公告發布前,如全省征地片區綜合地價標準調整,按新標準執行。

      (二)房屋及附屬建(構)筑物、裝修補償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寧國市城市規劃區外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寧政辦〔2020〕27號)執行;

      (三)青苗補償標準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被征土地上青苗補償工作的通知》(寧政辦〔2021〕9號)執行;

      (四)農村小型專項設施、農副業設施及民間信仰設施根據功能恢復及權屬給予合理貨幣補償;

      (五)交通工程、通信工程、廣播電視工程、水利水電、電力工程等專項設施,按照移民安置規劃報告審定方案、項目業主與所有權人的相關約定進行改復建或者補償;

      (六)對影響涉及的墳墓遷移按照《關于印發寧國市墳墓遷移補助標準的通知》(寧政辦〔2017〕33號)執行。

      第七條  對積極配合征地和移民工作的,參照《寧國市城市規劃區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遷補償安置暫行辦法》(寧政規〔2020〕2號)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相應獎勵。

      第八條  實物補償的其它規定

      (一)在土地征收范圍內有多處房屋的,應以戶為單位合并計算后補償;

      (二)實物權屬有爭議的,按先處理爭議后補償的原則,待權屬確認后予以補償。如當事人一直未處理爭議而影響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的,由相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第九條  移民在簽訂協議時因隱瞞轉讓、抵押、分割、繼承、查封等事實而產生的糾紛,由其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三章  搬遷安置人口認定

      第十條  搬遷安置人口認定范圍是指安徽寧國萬家水庫建設征遷工作中,因原有住房拆遷需要安置的人口。具體涉及寧國市萬家鄉萬家村和寧墩鎮黃崗村、南陽村。

      第十一條  搬遷范圍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移民搬遷安置人口:

      (一)戶籍、住房和主要生產資料均在搬遷范圍內的農村居民;

      (二)戶籍臨時轉出的現役義務兵和三期以下士官、全日制普通大中專在校生(含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正在服刑的人員;

      (三)戶籍尚未入冊的新生兒及政策外出生的人口;

      (四)夫妻一方有戶籍在冊但尚未辦理戶籍遷入的婚嫁人口,地方政府需出具同意戶籍遷入并已長期居住證明。

      (五)因父或母再婚但尚未辦理戶籍遷入的未婚隨遷子女,或雖滿18周歲但在全日制學校讀書的子女以及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子女;

      (六)已經辦理合法領養手續的養子女;

      (七)其他可以認定為移民搬遷安置人口情形的。

      第十二條  戶籍在搬遷范圍內的下列人口不認定為移民搬遷安置人口:

      (一)根據國務院關于《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及《安徽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記辦法》中規定的不能核定登記為扶持人口的;

      (二)土地征收安置補償方案公告發布之日前已死亡,戶籍應當注銷而尚未注銷的人口;

      (三)搬遷范圍內無房產和生產資料,戶籍掛靠的外來人口;

      (四)其他不應認定為移民搬遷安置人口情形的。

      第十三條  移民搬遷人口認定時間以土地征收安置補償公告發布之日為準。

      第四章  搬遷安置

      第十四條  移民搬遷安置以戶為單位。實物復核調查后,移民戶原則上不得分戶;但依據戶籍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符合分戶條件的,由市公安機關依法辦理。

      第十五條  搬遷安置方式分為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兩種方式,搬遷安置戶只能選擇其中一種安置方式。

      第十六條  集中安置是指集中建立居民點,統一布局的搬遷安置方式。

      第十七條  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由萬家鄉和寧墩鎮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實施,并在統一規劃設計的基礎上,按照每戶建房用地面積不超過160平方米的標準,提供建房設計圖紙供移民戶選擇。移民戶按照其選定的建房用地面積和建房設計圖自行建房。

      第十八條  分散安置是指由移民自行解決住房的搬遷安置方式。

      第十九條  選擇分散安置的移民戶建房按照《寧國市加強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實施意見》(寧政辦〔2020〕23號)執行,萬家鄉和寧墩鎮會同相關部門為其建房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

      第二十條  移民安置獎勵。移民戶在規定時間內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并在約定時間內完成交房搬遷的,享受一次性移民安置獎勵,獎勵標準按4萬元/戶、3萬元/戶、2萬元/戶三個標準執行。獎勵時間的界定根據工程建設需要,由寧國萬家水庫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確定。

      上述“戶”的認定按照《寧國市加強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實施意見》(寧政辦〔2020〕23號)中“一戶一宅”的要求及主體房進行認定,一戶多宅、一宅多戶均按一戶計算。

      第二十一條  移民中的建房特殊困難戶,由其向所在村委會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評議和屬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報寧國萬家水庫征收征遷移民安置工作組同意后,享受一定的建房困難補助。

      第五章  生產安置

      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政策,在前期移民意愿調查的基礎上,移民生產安置實行以自謀職業和養老保障為主、農業安置為輔的安置方式。

      第二十 自謀職業是指按政策對被征收土地給予補償后,由移民依靠自身能力自主謀求生產出路的安置方式。對選擇自謀職業安置方式的移民,萬家鄉和寧墩鎮應會同相關部門,為其生產生活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

      第二十 養老保障是指征地后以家庭為單位,人均耕地不足 0.3 畝的人員,符合《寧國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寧政規〔2016〕9號)相關規定的,將其納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對象的安置方式。

      第二十五條  農業安置是指土地資源相對豐富,通過組內調劑土地,輔以切實可行的生產發展措施的安置方式。農業安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村組實際和移民意愿綜合分析確定。

      第六章  實施保障

      第二十  本實施辦法在上級相關部門的指導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由寧國萬家水庫征收征遷移民安置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屬地鄉鎮及市直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各自工作,確保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有序推進。

      第二十  工作組及屬地鄉鎮、市直有關單位要加強移民檔案管理,及時妥善做好各項檔案資料的歸檔、保管工作,確保移民檔案完整、準確、規范、安全。

      第二十  工作組及屬地鄉鎮、市直有關單位要加強移民資金管理,移民資金專賬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貪污、揮霍移民資金。市紀委監委、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等相關部門應加強對移民資金使用、管理的監督,及時查處各種違法違紀行為。

      二十九  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實施辦法由寧國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務管理中心和水庫移民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關于《安徽寧國萬家水庫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辦法》的起草說明

       

      一、出臺的背景和依據
        安徽寧國萬家水庫建設項目涉及萬家鄉萬家村和寧墩鎮黃崗村、南陽村。為了妥善解決移民安置和土地征收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移民安置實施辦法。該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安徽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安徽寧國萬家水庫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安徽寧國萬家水庫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規劃報告》等制定。
        二、研判和起草過程
        2023年5月16日,市政府成立萬家水庫工程建設指揮部,征收征遷移民安置工作組負責起草移民安置實施辦法;
        2023522日,萬家水庫工程建設指揮部召開會議討論移民安置方案,召開移民座談會,掌握了解移民征收征遷安置工作中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同步形成了《安徽寧國萬家水庫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辦法》(審議稿)。

      2023年6月2日,萬家水庫工程建設指揮部召開專家論證會,論證通過了《安徽寧國萬家水庫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
       三、主要內容及需要說明的問題
        1、實物指標補償。(一)征收(收回)土地補償安置標準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32號)執行。土地征收安置補償公告發布前,如全省征地片區綜合地價標準調整,按新標準執行;

      (二)房屋及附屬建(構)筑物、裝修補償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寧國市城市規劃區外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寧政辦〔2020〕27號)執行;

      (三)青苗補償標準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被征土地上青苗補償工作的通知》(寧政辦〔2021〕9號)執行;

      (四)對影響涉及的墳墓遷移按照《關于印發寧國市墳墓遷移補助標準的通知》(寧政辦〔2017〕33號)執行;

      (五)對積極配合征地和移民工作的,參照《寧國市城市規劃區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遷補償安置暫行辦法》(寧政規〔2020〕2號)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相應獎勵。
        2、搬遷安置。移民搬遷人口認定時間以土地征收安置補償公告發布之日為準。搬遷安置方式分為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兩種方式,集中安置4 個移民安置區7 個移民安置集中居民點,分散安置移民自行解決住房。
       3、生產安置。實行養老保障安置、自謀職業安置、農業(有土)安置。移民戶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3畝的,按照寧政規〔2016〕9號文件,納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對象。

      4、移民安置獎勵。移民戶在規定時間內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并在約定時間內完成交房搬遷的,享受一次性移民安置獎勵,獎勵標準按4萬元/戶、3萬元/戶、2萬元/戶三個標準執行。獎勵時間的界定根據工程建設需要,由寧國萬家水庫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確定。
          四、施行日期
        該實施辦法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后公布施行。




      網友留言

      • 【張***】( 2023/06/15 02:20:51 )
        各位領導您好,希望選擇集中安置的可以由政府出面統一建房,這樣可以合理調配資源,還有很多子女在外地的留守老人實在是沒有精力去自行建房,希望領導可以慎重考慮。
      • 【袁***】( 2023/06/08 09:54:06 )
        (l)法律允許范圍內結合寧國城鄉結合部標準補償,賠償最大化以保障搬遷農民生活正?;?。(2)農村農民搬遷補償,必然會有不斷的家庭糾紛,建議成立以專業法律人士(律師)為首的調解糾紛小組,專業化輔導,疏理老百姓情緒,以維穩為目的,切實讓移民過上安心日子。
      結果反饋

      2023年6月5日至7月5日,通過寧國市政府政府熱線、寄信、留言等方式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期滿,水庫移民服務中心共收到建議2條,未采納意見2條。不予采納意見情況如下。


      序號征求意見單位名稱
      反饋意見
      采納情況
      未采納理由
      1張女士各位領導您好,希望選擇集中安置的可以由政府出面統一建房,這樣可以合理調配資源,還有很多子女在外地的留守老人實在是沒有精力去自行建房,希望領導可以慎重考慮。
      不予采納
      根據《關于印發寧國市城市規劃區外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寧政辦〔2020〕27號)執行。有個性化需求的請咨詢屬地鄉鎮。
      2袁良勝

      (1)法律允許范圍內結合寧國城鄉結合部標準補償,賠償最大化以保搬遷農民生活正?;?。

      (2)農村農民搬遷補償,必然會有不斷的家庭糾紛,建議成立以專業法律人士(律師)為首的調解糾紛小組,專業化輔導,疏理老百姓情緒,以維穩為目的,切實讓移民過上安心日子。

      不予采納

      1.房屋及附屬建(構)筑物、裝修補償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寧國市城市規劃區外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寧政辦〔2020〕27號)執行。        

       2.已經成立萬家水庫工程建設指揮部,有關部門按職責做好有關工作,寧墩鎮、萬家鄉負責做好環境等保障工作。





      寧國市水庫移民服務中心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