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規要求,我局在深入調研論證基礎上,牽頭制定了《寧國市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一)在線留言:請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電子郵件:請將意見發送至1764283580@qq.com,并請在郵件主題注明“《寧國市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反饋意見”字樣。 (三)信函方式:請將意見寄至寧國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發利用科,地址:外環路與楊嶺路交叉口。信封上請注明“《寧國市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字樣,單位提出的請加蓋單位公章。 反饋意見截止日期為2023年7月30日,逾期視為無意見。 聯系人:張帶宗 ;聯系方式:0563-4012799。 附件:1.《寧國市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寧國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年6月30日
寧國市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根據《安徽省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皖地用改〔2023〕1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重點任務 (一)加強規劃計劃源頭管控 1.將節約集約用地理念貫穿于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監督全過程。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以及詳細規劃、村莊規劃編制過程中堅持保護優先、節約優先。出臺市村莊規劃編制指導意見、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通則,加強規劃成果中節約用地落實情況審查,確保符合節約用地規范要求,不突破上位規劃約束性指標,將國土空間規劃執行情況納入自然資源執法檢查內容。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配合單位: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開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二)探索耕地保護新機制 2.健全耕地保護長效管控機制。嚴格執行省新增耕地核定標 準和辦法,加強補充耕地項目立項、實施、驗收、管護全過程監 管,嚴格新增耕地核實認定。加強耕地耕作層保護,嚴格執行省 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管理辦法,規范工作流程,合理確定取土 區、存放區和覆土區,統籌安排剝離、存放、覆土等任務。嚴格 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和年度“進出平衡”,堅決守住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紅線,夯實糧食安全根基。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開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3-2025年 3.推動高標準農田建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集中力量建設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節水高效、穩產高產、生態友好的高標準農田,穩定增加高標準農田面積,不斷提升高標準農田建設質量。拓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內容,拓寬耕地占補平衡渠道,積極推進高標準農田、“小田變大田”、土地整治等新增耕地指標核定。優化高標準農田建設布局,對新增耕地潛力大、可開墾新增耕地連片面積較大的區域優先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規范田間基礎設施建設,從嚴控制田間基礎設施建設占用耕地,充分利用原有的設施進行改建,減少非必要的新增溝、路、渠。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林業事業發展中心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23-2025年 (三)推行重大建設項目全過程節約集約用地管理 4.建立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編制制度。制定市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編制目錄,明確編制主體、編制年限、編制要求等內容。優化建立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動態檢測評估預警和實施監管機制。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及配套工程選址必須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相關項目的空間信息按規定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開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3年-2025年 5.探索建立項目及配套工程選址多部門會商、多方案比選制度。深化項目選址選線論證制度。本著簡化程序、規范流程、縮短工期、提高效率的原則,研究制定我市項目及配套工程選址工作指南,明確責任單位、工作流程、會商機制、方案論證、用地預審及項目可行性研究等具體工作要求。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林業事業發展中心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開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3-2025年 (四)完善產業園區土地節約集約用地制度 6.優化產業園區布局。結合國土空間規劃,依據國家開發區公告目錄,優化經開區范圍內各類建設用地結構。積極引導園區外零散分布的工業項目向產業園區集聚,完善延伸產業鏈,打造產業集群。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 責任單位:經開區管委會、港口鎮、中溪鎮、寧墩鎮、梅林鎮 完成時限:2023-2025年 7.探索在產業園區開展立體空間開發利用。鼓勵經開區地下空間科學利用、復合利用。工業用地結建的地下空間建筑面積可不計容,不收取相應地下空間土地出讓金。鼓勵企業建設多層廠房,對企業建設多層廠房,提高容積率,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的,探索研究配套獎勵政策。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 責任單位:經開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3-2025年 8.強化畝均效益評價激勵機制。按照畝均效益評價結果,將工業項目用地運用差別化政策,對優先發展類(A類)企業的新增項目用地予以優先保障,對鼓勵提升類(B類)企業的新增項目用地予以支持,對規范轉型類(C類)、調控幫扶類(D類)企業的新增項目用地不予安排。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在符合規劃、安全、環保要求前提下實施產業更新、提容增效超原批準容積率的企業,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或用電、用水等給予一定政策支持。 牽頭單位: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稅務局、市供電公司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開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3-2025年 9.完善產業園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完善園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指標體系。將經開區實際管理范圍納入評價區域。強化評價結果在綜合考核、土地供給、政策激勵等方面應用,突出正向激勵和反向約束,倒逼企業提高畝均效益和節約集約用地水平。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 責任單位:經開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3-2025年 10. 探索推進產業用地“清單制”。根據《安徽省社會投資 項目“用地清單制”實施細則(試行)》要求,各類開發園區要完成范圍內節能、地質災害、壓覆礦產、地震安全、環境影響、土壤污染狀況、氣候可行性、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洪水影響、 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文物保護等區域評估,并對文物、歷史建筑、 古樹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線等現狀普查。由相關部門依據普 查結果,提出管理要求及技術設計要點后,形成擬出讓地塊的“用地清單”,在土地供應時一并交付用地單位,作為項目審批管理、技術審查的主要依據。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經開區管委會、港口鎮、中溪鎮、寧墩鎮、梅林鎮 完成時限:2023-2025年 11.嚴格產業項目準入和“雙合同”監管。 嚴格落實省制定 的《產業用地指南》《新興產業用地標準》和《建設用地使用標 準》。將省統一印制的《工業項目用地產出監管合同》納入工業用地出讓條件,土地成交后,實施產業項目監管合同與土地出讓 合同“雙合同”監管,對工業項目用地合同履約情況進行監管, 監督受讓人對合同約定的開工竣工時間、建設規模、投資強度、 產出效益、環境保護等事項落實情況,避免產生新的低效工業用地。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稅務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開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 2023-2025年 12. 優化工業用地配套設施布局。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滿 足安全生產等要求、不改變工業用途的前提下,存量工業用地采 取增加建筑密度、建設多層廠房、減少綠地布置等措施拓展用地 空間的,可適度提高配套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建筑面積所占比重、探索建立工業鄰里中心建設、運行與管理機制。引導企業將配套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集中設置于工業鄰里中心,發揮規模效益,不斷提高工業用地使用效率,提高園區管理水平,提升園區環境品質。 牽頭單位: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配合單位: 市發改委、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經開區管委會、港口鎮、中溪鎮、寧墩鎮、梅林鎮 完成時限: 2023-2025年 (五)加強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管理 13. 健全國土空間規劃體檢評估和調整機制。實行國土空間規劃年度體檢評估工作,堅持問題導向,及時發現、修正規劃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根據“一年一評估、五年一調整”的原則,依據評估結果適時對國土空間規劃進行動態調整完善。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開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3-2025年 14.大力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開展城鎮低效用地調查及再開發專項規劃編制工作,根據調查結果及畝均效益評價等相關工作成果,制定我市城鎮低效用地認定標準。依據標準建立城鎮低效建設用地調查數據庫,制定再開發專項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完善低效用地再開發政策體系。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配合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稅務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開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3-2025年 15.開展批而未供、閑置和工業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堅行動。強力推進批而未供、閑置和工業低效土地處置工作,確保全市截止上年度末的批而未供土地年消化率不低于25%、閑置土地年處置率不低于20%、工業企業低效用地處置率不低于30%,當年批準土地供應率不得低于50%、新增閑置土地數量不得超過上年閑置土地基數的15%。強化攻堅行動季度通報,落實督查考核。嚴格落實精準報地批地,切實加強土地“批、供、用、管”全鏈條管理,著力構建土地節約集約利用長效工作機制。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經信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開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六)改革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 16.建立城鄉統一的招拍掛出讓制度和基準地價體系。建立城鄉統一的基準地價體系,根據我市實際情況確定不同區域的地價水平,對基準地價進行必要修正,推動地價評估工作全面開展,提高土地交易的公平性和土地市場的透明度,遏制競相壓低地價甚至無償出讓土地的惡性競爭行為,提高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防止國有土地資產的流失。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數據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開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3-2025年 17.探索工業項目帶方案出讓。探索簡化工業企業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和施工圖審批流程。對于規劃建設條件明確的工業項目,在土地出讓前,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結合工藝流程等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廠區規劃細化要求,并納入規劃設計條件,由園區或項目單位組織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開展施工圖設計,并將審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納入土地出讓方案,真正實現企業“拿地即可開工”。 牽頭單位:港口鎮、中溪鎮、寧墩鎮、梅林鎮、經開區管委會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 完成時限:2023-2025年 18. 完善工業用地分割轉讓制度。允許工業項目在符合規劃、 消防、安全等有關規定條件下按幢(層、間)等可獨立使用、有 固定界線的封閉空間為基本單元分割登記和轉讓。分割轉讓工業物業應用于引進相關產業鏈的產業項目,受讓方須為經依法注冊登記且經相關部門認定為轉讓方的產業鏈合作伙伴企業。工業用 地內配套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原則上不得獨立分割轉讓。對 標準化廠房、小微企業產業園以及因企業融資需求,需分割登記的,可采取分攤土地共用面積方式辦理不動產登記。 牽頭單位: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責任單位: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開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 2023-2025年 二、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寧國市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市發改委、科技局、經信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數據資源局、稅務局、林業事業發展中心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試點日常工作。根據試點任務分工,建立工作專班,推進各項試點任務落地見效,構建“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響應”的節約集約用地管理機制,共同推進改革試點工作。 (二)強化跟蹤評估。把節約集約用地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情況納入市政府目標考核以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在試點推進過程中,及時開展論證評估,不斷改進完善工作機制,并于每個年度的1月底前將試點工作推進情況和績效評估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報宣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于2024年6月開展試點中期評估,確保2025年9月前全面完成試點改革任務。 (三)加大宣傳推廣。采取多種方式,全方位、立體化、多渠道進行宣傳推廣,確保試點工作宣傳“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擴大試點工作影響力,推進形成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社會共識。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評估總結改革試點工作,及時凝煉總結改革試點經驗和典型案例,為全省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提供可推廣可復制的模式、經驗和做法。 附件:寧國市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寧國市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杜德林 市委副書記、市長 盛 清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成 員:方 健 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韓超剛 市政府辦四級主任科員 鄧海林 經開區管委會黨工委委員 劉小陸 市發改委主任 竇寧楓 市科技局局長 潘志勝 市經信局局長 陳 健 市司法局局長 童衛興 市財政局局長 朱慶鋒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肖宏亮 市住建局局長 周明寶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王家柱 市水利局局長 向經強 市商務局局長 程新建 市城管執法局局長 吳孔青 市稅務局局長 胡程鵬 市生態環境分局局長 邱海倫 市林業事業發展中心主任 周 偉 市供電公司總經理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朱慶鋒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寧國市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起草說明
一、出臺的背景和依據 2021年10月28日,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報告明確:發揮“畝均論英雄”改革的牽引作用,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用最快的速度讓最好的項目獲得最優的資源要素。2023年,省政府印發《安徽省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皖地用改〔2023〕1號),部署節約集約綜合改革試點,提升我省節約集約用地水平。 結合我市經濟發展狀況和節約集約利用評價結果,我市現有工業用地節約集約用地水平亟待提升。為進一步優化國土資源要素配置,促進項目提質增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文件精神,進一步提升我市工業用地利用水平,針對我市節約集約改革試點實際情況,制定細化的舉措,促進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三、出臺的目的 根據我市發展實際,結合我市節約集約用地實際,從立項、建設、后期監管及要素配置等方面制定標準,提升我市節約集約用地標準,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四、研判和起草過程 2023年5月30日,宣城市印發了《宣城市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要求各縣市結合實際制定方案,寧國市人民政府批示由我局牽頭制定,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組織局內部科室根據要求,結合寧國實際制定細化方案,并組織討論征求各部門意見,形成初步成果,現向社會公示,根據公示意見修改后報政府研定通過后實施。 五、政策咨詢渠道 政策咨詢部門:寧國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發利用科 聯系人:開發利用科科長 張帶宗 聯系方式:0563-401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