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中小企業服務機構:
根據《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推薦2023年度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和宣城市經信局《轉發關于組織推薦2023年度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有關要求,現就開展2023年度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省示范平臺)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符合《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皖經信企發〔2020〕45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二章、第三章規定的基本條件,并按要求線上提交申報材料。
二、申報程序
實行網上申報,程序如下:
申報企業訪問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jx.ah.gov.cn)“企業云”,使用“皖事通辦用戶”法人賬號登錄進行填報,并按照要求上傳相關材料(要求PDF格式,帶公章)。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文件清晰。通過系統報送的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的文件名必須規范,并嚴格按照要求的申報材料和附件名稱命名后上傳。網上申報過程中遇到的具體技術問題可致電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信息中心咨詢,聯系電話:0551-62871939。
三、有關要求
1.根據《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2023年有效期滿的省示范平臺本次可自愿重新申報(見附件1)。
2.網上申報平臺開放時間為2023年9月8日;申報企業申請截止時間為9月21日。
申報聯系人:池莼、楊青,電話:4036056
附件:
1.《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推薦2023年度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及宣城市經信局《轉發關于組織推薦2023年度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
2.《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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